更新时间:2022.06.23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户口迁移所必须的证件有: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其他证件或材料则根据迁移人具体迁移的事项准备。属于婚迁的,则还需要额外提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属于上学迁移的,需要提交学校的录取通知
一般户口迁移一定要有的证件就是当事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至于其他的证件或材料需要根据迁移人申请迁移的事项准备。属于婚迁的,则还需要额外提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属于上学迁移的,需要提交
如果有独立的房产(房产证),可以直接申请分户。如果没有独立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
办理条件:持准迁证迁往市外,本市户口居民经市外迁入地公安机关批准入户的,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办理材料: (1)迁入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户口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3)迁出人员年
一、农村转户口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bai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6.户政科签发《准
1、如果是农业户口,户口簿要进行分户,先在基层村委开具同意分户的介绍,然后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同意后直接进行分户即可。 2、如果是非农业户口,可以持房产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一、条件: (一)户口从本市其他区县迁入的,经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符合迁移条件的直接实行网上迁移,不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二)户口从重庆市外迁入的,凭原迁出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迁移证》、本人《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到户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一、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应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二、交验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门牌号(证))等资料; 三、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迁移(出)的证明; 四、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五、户
一、市外迁出: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