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宅基地补偿款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宅基地使用权是夫妻共有的,宅基地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方所有的,宅基地补偿款当然应作为一方个人财产。
以政府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农村宅基地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为村集体所有,个人只享有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农村宅基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以政府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共同财产的认定是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如果遗嘱中明确表示,该遗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的,则属于个人财产。
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财产。宅基地使用权是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对此宅基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不能。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故宅基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该宅基地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使用权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情况。如下: (1)若当初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当初是以政府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那就不
1、宅基地使用权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度产,需要区分情况。若当初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当初是以政府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那就不属于夫妻共
男方宅基地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宅基地使用权或者宅基地上的房屋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若当初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以政府的名义申请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不属
宅基地补偿款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宅基地在之前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宅基地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宅基地在之前是婚前个人财产,则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宅基地补偿款不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