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8
婚前购房婚后办房产证的房子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房的定性是以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时间为准的,如果购房合同时间及发票时间都是拿结婚证之前,而房产证又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就这房子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如果购房时无贷款,不影响一方婚前财产的认定,婚后房屋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购房时有贷款,婚后又共同偿还,产权则为按份共有,婚前一方出资部分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子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在房产变更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
把婚前房产变更夫妻共同财产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不过现在很多时候如果没还完房贷是不允许加名字的。如果确实不能加名字的话,最好就是写婚前协议约定婚前财产为夫妻共有,然后做公证,这相当于对个人婚前财产做了分配,这是有法律效力的。
夫妻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内容判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时,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则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存在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现象,则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添加名字的,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给另一方的行为,而且已经发生了房屋产权变动的法律效力,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增值一般不算共同财产,因为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房子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该房子婚后共同所有的,那么房屋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前财产不是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
不一定。如果是婚前有一方个人出资购买或者是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赠予一方的,则该婚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或者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赠予子女,那么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
按揭贷款房离婚,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按揭贷款购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或还贷款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属于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