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工伤鉴定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该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逾期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发生工伤一般是去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
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赔偿首先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确定赔偿金额后,部分赔偿由人社局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