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管辖。 一、地方各级仲裁委员会处理的管辖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 二、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 三、发
12333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电话,并不能直接解决拖欠工资的情况。但是可以向12333咨询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一般情况下可调节协商一致后让单位发放工资。但单位仍拒绝发放工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仲裁。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的;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的;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的等等。所谓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仲裁部门归劳动局管,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
劳动仲裁管辖的主要内容是: 一、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1,如果对死者是否属于工伤死亡,属于工伤死亡的对于单位及工伤保险的赔偿没有异议,不需要申请仲裁。 2,仲裁是双方无法对劳动关系有异议且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3,如果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死亡,或者工作期间在工作岗位突然疾
发生劳动争议的,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设于各同
劳动仲裁会及时处理,对于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诉书后,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将决定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2.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3.移送管辖,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4.指定
一、劳动仲裁真的管用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