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1、退休职工去世不是20个月工资,是去世者生前十个月的退休金和当地规定的丧葬费补贴。 2、去世者是公务员及事业编制的才可以领到20个月的工资。 3、职工死亡丧葬及抚恤费是指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职后死亡的丧葬费,和
退休人员在退休当月付出了劳动的,还有月工资。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才终止劳动合同,而退休金是从符合退休条件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所以当月一般还有工资。
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的补偿:(一)在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为离休、退休时的职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按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计发。离退休及按国发1978104号和冀劳199847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也按上述规定执行。对本企业平均工资不便计算的,以本人基本离退休(退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
因为已经退休,所以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都已经终结,所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照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进行享受。各地的标准不一,建议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了解,以东莞为例,根据东莞养老保险政策
退休工资一般由地方社保部门管辖是国家发。退休金全部归属地方社保部门管辖是国家发。参加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退休养老金在参保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银行领取。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指,职工个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
江苏省已经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且从2021年1月开始,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的15号,如果有节假日的话,发放时间会提前。例如春节假期,江苏省养老金的发放时间就提前到了2月8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养老金在
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一般会让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发放,并且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治疗期间工资的支付周期通常是按月支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工伤导致的停工留薪待遇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即使有特殊情况允许延长,最多也只能再延长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