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是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
母公司不可以直接替子公司签订合同,但是如果有子公司的授权委托书,母公司可以代签合同。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
劳动合同从母公司到子公司,首先应与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然后再与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合同签订的流程,一般来说分成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酝酿阶段,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各个条款,进行协商讨论,达成意向性的一个文本框架性的协议。 第二个阶段就是由一方起草文本,起草文本交于对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然后交由对方进行审查修改,就是
劳动合同和子公司签订有效。子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能超过一个月。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
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
分公司可以签合同,但其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其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但也可以先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承担的,再由法人承担。”
所谓的终身合同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是,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其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合同就是有效的。
总公司能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前提是分公司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说分公司能够有营业执照,能够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自己不能与自己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