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需要的材料和手续是: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持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产权证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申请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
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 A、《建筑许可证》、《红线图》等。 B、《购房合同》、付清
租赁进行合同备案的资料是: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
我们在生活中常见的需要备案的租赁合同莫过于房屋租赁合同了,房屋租赁合同按照规定是需要备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
办理材料 1、房地产权证明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租赁双方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同意房屋出租证明(涉及共有产权)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受委托人应当提交委托人授权的出租证明;转租房屋的,转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租赁登记的管理机关是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
房屋租赁需要向房产局登记备案手续。根据2010年12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租赁双方应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准备以下这些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租赁备案的资料有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