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效力待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限制行为能力人超出其行为能力范围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但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依法独立实施的行为,当然不是无效行为,而是有效行为; 2、无代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无权代理或者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待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主要有: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缔结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缔结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此外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进行追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
合同效力待定有下列原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了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相符合的合同;或者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了合同。上述合同经有权的代理人追认后有效,未经追认或被善意相对人撤销的,合同无效。
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合同的效力有四种类型,分别是: 1、有效合同。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无效合同; 3、效力待定合同; 4、可撤销合同。 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 1、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