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涉黑嫌疑人比较难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必须是在满足条件的情况才可以进行申请的,要求取保候审必须是不致社会发生危险的情况,而涉黑很有可能会导致社会动荡不安,因此不适合。
不肯认罪的犯罪嫌疑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
1、如果没有罪,也没有犯罪证据,不能如期结案的,应该取保候审或者无罪释放; 2、如果不认罪,但有取保候审规定特殊情形的,也应该取保候审; 3、如不具备前两种情况,不能取保候审。
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能取保候审,只要是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与认罪与否没有关系: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公安机关在决定取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有多少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对于上限没有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没有统一标准,实践中由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后作出决定: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犯罪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
取保候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犯罪嫌疑人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况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其他法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