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本罪在主观方面
刑法中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
对民事枉法裁判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当事人制造
民事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本罪的犯罪事实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不属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或其
一、什么叫枉法仲裁罪呢?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枉法仲裁罪主要有以下特征:(一)草案规定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
立案标准如下: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当事
枉法判决罪是指司法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判决,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本罪的对象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指的是在在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故意违背案件事实以及法律规定,作出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主要包括下面四个要件: 第一,在主体上,只有从事民事
因医务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患者发生死亡、或患者的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属于所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 1、医务工作人员擅离职守的; 2、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对急诊患者实行必要
立案的三个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即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2、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