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3
协议拆迁不是政府征收。协议拆迁不是相关政府部门主导的拆迁,而是普通民事主体通过与被拆迁方订立民事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其房屋拆迁的情形,协议拆迁不具有强制性。
商铺拆迁协议应当包括:1、当事人的名称以及住址;2、拆迁房屋的地址;3、补偿方式;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5、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6、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7、违约责任。只要双方确定好就一定要签字确认。在写的时候就要
商铺拆迁协议需要写明被拆迁人的身份信息与拆迁人的工商信息,拆迁商铺的区位面积,补偿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各项补偿内容,安置房屋的位置面积,履行程序的约定与违约责任。
商铺拆迁协议应当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以及住址; 2、拆迁房屋的地址; 3、补偿方式; 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5、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 6、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7、违约责任。 只要双方确定好就一定要签字确认
补偿协议不合理的,结合实际情况处理: 1、如果签订协议后并领取了补偿款,房屋还没有被拆或者已经被拆除。这种情况双方自愿就征收补偿达成协议,属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使政府存在欺诈或逼迫的行为,也很难拿出证据予以证明; 2、如果房子还没有被拆迁且
拆迁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征收补偿协议是由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的,而征收部门是行政机关,所以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房屋拆迁事关被征收人的利益,也事关国家的利益,所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为了能使双方更好地履行各自的义务,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谈判对象要有选择性:在涉及到提出拆迁补偿要求的问题上,一般在进行第一轮报价前可以与一般的工作人员先行了解,通过实际没有谈判权限的工作人员反应自己较高或者认为无法达到的报价,通过对其向上反馈结果的试探、从其字里行间获取有用信息,了解对方的可承
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那里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处复印一份,请拆迁人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同时去拆迁部门补办拆迁安置协议的时候,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 1、补发申请证明书; 2、登报声明、具结书; 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提起诉讼: 一、确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持相关材料提起诉讼 1、应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案件进行处理
对拆迁安置协议不满的,应当及时提起撤销或变更协议的诉讼。如果存在无效情形,也可以提起无效之诉。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拆迁安置协议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