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交通事故损害的误工费不是根据受害者的年龄确定的,而是根据受害者是否因此导致实际收入减少。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损害的误工费不是根据受害者的年龄确定的,而是根据受害者是否因此导致实际收入减少。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者已经退休一般没有误工费,但再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的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相同、相近
如果受害者已经退休且没有再次参加工作的,一般没有误工费,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能提供证据充分证明其仍然在提供劳务,并因受到损害导致本人或家庭收入减少的,那么应当支持其误工费的请求。
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的长短和收入情况而定。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
受害人的误工费的赔偿要根据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发生车祸后受害者家属没有误工费,但是如果家属如果陪护病人的,可以要求护理费,护理费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则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
受害者已经退休未再次参加工作的没有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如果男性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未参与工作或劳务的,没有误工费。但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务关系的,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支付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