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3
本罪与刑讯逼供罪的区别(1)目的不同。暴力取证罪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逼取证人证言,刑讯逼供罪行为人是为了逼取口供。(2)犯罪对象不同。暴力取证罪的对象限于刑事案件的证人,刑讯逼供罪的对象则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3)行为人方式有差异。刑讯逼供
暴力取证罪的认定标准主要是目的是为了逼取证人证言,暴力取证罪的对象限于刑事案件的证人,暴力取证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处罚;因此暴力取证罪的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且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证人。而且
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的工作人员通过使用暴力等手段来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罪犯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因暴力取证导致别人伤残的,会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导致别人重伤的,会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通过特别残
暴力取证罪既遂的定刑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证人。所谓证人,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
构成暴力取证罪的要件有: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取暴力的方式逼取证人证言。构成该罪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则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暴力取证罪一般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取暴力的方式逼取证人证言。构成该罪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则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暴力取证罪,只在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了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指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从而来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此罪的行为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客观行为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了刑讯
一、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 5、授意、指使、强
暴力取证罪的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上对犯暴力取证罪的处罚如下: 犯保利取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暴力取证罪的立案标准是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造成冤、假、错案的,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应当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