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股东出资不到位,不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
未实际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方式是: 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补足出资; 2.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股东未出资要承担的责任有,补足出资的责任,向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经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出资的,可能被股东会议除名的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所以说,股东承诺出资,其实是承担了两个义务:一方面是对公司出钱也要出够钱的法定义务。通俗说,既然想要当股东拿股权,就要出钱并且出够钱。另一方面,股东还应该
出资义务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出资是公司法上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在有限责任公司,数人(自然人或法人)相约共同出资成立公司,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对其他当事人的承诺,按约向公司交纳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1、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的民事责任; 2、公司有权对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3、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未实际出资的,依照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也依法承担公司债务,但应当以其出资额为限。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所以股东是要在出资限额内承担责任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不承担责任,因为出资期限未满的,股东如果没有足额出资的不算出资违约,因此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如果此时公司破产了,进行破产清算的,则此时股东需要对未缴纳出资部分履行出资责任。
1.对公司和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公司或者企业是由股东集资发起成立的,股东是最大的负责人员。但并非所有的股东都是直接负责管理的,股东下面也会分派一部分人进行管理的。如果公司犯罪的话,但是股东并没有参与,或者当时有过反对的立场的情况下,是不构成犯罪的,也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