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交通事故死亡补偿的项目。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方式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如下:1、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受害人近亲属一次性死亡赔偿金;2、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3、交通事故造成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需要赔偿的,具体的费用情况如下: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除人身损害赔偿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
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1)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1)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为准); 2、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要求护理费、误工费; 3、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4、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
“死亡赔偿金”不是赔给死者的,死者在事实上和法律上都不能享有或者行使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死亡赔偿金”在内容上是对构成具有“经济性同一体”性质的受害人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法律性质为财产损害赔偿,是受害人近亲属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法定赔
交通事故行人死亡行人主责,可以适当减少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因为在这起事故中,机动车并不是没有责任,需要承担次责的,所以并不是所谓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而是根据行人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若因事故死亡,则责任人应当对其作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赔偿,同时还应当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赔偿其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66岁伤者死亡的赔偿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家属误工费等。其中死亡赔偿金的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对于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则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根据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人应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除此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