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隐名股东对公司一般是不享有权利的。只有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隐名出资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股东,不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情形下,其可以通过起诉来获得股东地位。隐名出资人对公司的债权人并不绝对不承担任何责
股权侵害公司利益其他股东可以诉讼。股东抽逃出资损害公司权益的,公司其他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全体股东可以要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司的股东权益受到侵害可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
法律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1、小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的,小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小股东可以行使股权收买请求权; 4、符合法定情形的,小股东
小股东的权益被大股东侵犯时,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此时应当书面向公司提交申请,公司若是拒绝的,小股东可以起诉。知情权是每个股东都应当享有的权利。
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有: 1、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其次,前款规定的实际出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
公司法对小股东利益保护的规定如下: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
私企股东侵占股东利益,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公司可以召开股东会议依法决定处置办法,也可向法院起诉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召开股东会议依法决定处置办法,也可向法院起诉。股东如果认为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
保护小股东利益的方式有: 1、小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防止大股东利用其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选举。
1、小股东拥有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还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若小股东遇到阻挠,经法定程序后,可以向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