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犯公司利益的董事。 原则上,董事侵犯公司利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
显名股东侵犯隐名股东权益的,可以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与名义股东明确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显名股东是无权转让股权的。
对于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国《公司法》为保护小股东权益规定了特别的维权方式,分别为:1、股东回购请求权。大股东通过持股比例操纵公司决策机构,作出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决议时,对该决议表明异议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挂名股东侵犯隐名股东利益,即名义股东侵犯实际出资人的利益时,实际出资人主要有以下处理方法:1、实际出资人可以主张名义股东承担代持股协议的违约责任或者解除其之间的代持股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2、名义股东私下处分股权的,可以向法院主张认定其处分
1、股权回购请求权当大股东通过其持股比例控制公司决策机构,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转移公司主要财产等情况,持反对票的小股东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 2、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在公司的
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利益时,小股东可以进行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的条件是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不提起的,股东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
可以双方协议对隐名股东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首先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之诉,确认股东资格之诉的方式是以公司与显名股东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自己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主张;然后再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直接依据协议起诉显名股东要
隐名股东不直接享有公司的权利,若是想要行使知情权等权利,应当通过显名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处理办法: 1、股东可以依法行使知情权; 2、股东可以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的权利; 3、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股东可以依法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5、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
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如下: 1、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 2、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
高管侵害公司利益,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进行维权,监事会不维权的,可以请求董事会进行维权,若是董事会也怠于行使职权的,法定的股东可以以公司名义进行诉讼。
高管侵害公司利益: 1、通过监事会或监事提起诉讼。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