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有权决定刑事拘留的是公安机关。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因此有权决定刑事拘留的是公安机关。
申诉是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对一审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也可以提出申诉,如果是对二判决结果不服的,一般是提出申诉。
1.可以送衣服,而且必须送衣服。看守所只提供一件外套。送的衣服不能包涵金属,比如拉链。鞋不能有鞋带。 2.在看守所任何可以想到的东西都要自备因为在看守所里的都是处于拘留阶段的等正式审判以后转道监狱就什么都不用了,看守所只有号服是准备好的,其
刑事拘留是可以送衣服的,不过送的衣服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时,是不能与家人会见的,只能与律师进行会见。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刑事拘留经过允许可以送物品,没有经过批准不能见面。刑事拘留是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过程中,在法律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在役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羁押对象是在役罪犯或者重大
不服刑事判决一般只可以提起一次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不服判决的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不可以申诉,但是可以提出复核申请。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不服二审刑事判决的申诉方式如下: 1、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提请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2、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申诉处提起申诉,申请检察机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抗诉。 申诉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认为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违
被公安羁押的可以提出申诉,申请的方式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
不可以,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行为,刑事拘留是公安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刑事拘留不当的,那么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此外,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还可以进行申诉或控告,要求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有的。刑事拘留由看守所执行,看守所在收押犯罪嫌疑人时,会扣押其随身物品、外衣、鞋子,该人只着内衣及号服进入监舍。该人物品会有看守所开具一式三份扣押物品清单,在该人出所时持清单,领回扣押物品。在押人员如携带危险品未被发觉的,违反看守所监规,会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我的申诉办法:可以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上一级提出书面的复核。并且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