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自侦制度是指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并立案侦查的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8年初制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范围的规定》共有4类53种案件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案子到了检察院不起诉两个月能结案。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一般要一个月。案件由检察院移交到法院后,法院一般两个月内宣判。如果检察院认为没有起诉的必要的话,就可以结案,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
检察院能不起诉。如果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即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检察院可以作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 1、一般在逮捕后都会再次进行侦查案
1、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3、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如果是自诉案件可以撤回起诉。但如果是公诉案件就不能了,只有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的规定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等。比如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时效的等。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
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后,应当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多久起诉。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应当将案件材料移送至人民法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其中,犯罪
检察院不起诉公安机关不一定会撤案。若公安机关扣押了涉案人员,需要将其释放。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不会有案底。 首先,案底其实是个俗称,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其所指向的法律概念叫犯罪记录。 其次,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
检察院刑事案件怎样抗诉:检察院刑事案件抗诉的过程主要是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
民事抗诉的程序。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抗诉案件的程序包括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提请抗诉、抗诉、出庭。民事抗诉的条件。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民事抗诉条件有: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首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