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审判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包括: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以及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 1、没有仲裁协议;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此案时
仲裁员应避免如下: 1、是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3、与案件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平审理;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物; 5、先咨询承办的案件; 6、现
仲裁员不接受选定的情形如下: 1、依法应当回避的; 2、选定或指定后两个月内不能参加开庭审理的; 3、未结案的在职人员数量已达到,离退休人员办案数量已达到,不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处理案件; 4、因工作任务重,难以认真完成案件审理工作的;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
仲裁员回避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回避的对象与情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其中审判人员既包括审判员,也包括陪审员。上述人员遇有下列情形时,应予以回避: 1、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2、与本案当事
公安机关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有:①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办案人民警察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②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办案人民警察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③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人民警察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1、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2、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4、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 1、没有仲裁协议;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此案时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