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侵权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施工方造成的损失该由施工方承担责任。施工方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的、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约定的建筑材料的,工程质量责任一般由作为承包人的施工方承担。
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如果是下水道等公共设施的原因,由物业负责;如果是楼上的原因,则由楼上负责;如果是自己本身的原因,一般由自己承担。其中涉及租赁问题的,因承租人原因的,由承租人负责,不是承租人原因的,由出租人负责。
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送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来赔偿。有财产的无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因为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一般情况下由出租人承担。我国法律规定,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但如果房屋漏水是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话,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建筑工程水灾导致损失承担问题如下:1、水灾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建筑工程损失的,应当有建筑工程双方协商承担;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不能要求一方承担全部损失,建筑工程在建筑过程中发生水灾,产生的相关损失,应当由施工方与发包方共同承担;3
承揽人因完成工作受到损害的,除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外,定作人依法不承担侵权责任。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由监护人进行承担,这里的承担指的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如果未成年子女有属于自己的财产的,则先用其个人财产进行赔偿,不够的监护人再赔偿。
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且紧急避险行为是处在合理的范围之内的,那么损害赔偿由引起险情的当事人承担。但如果紧急避险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那么紧急避险的一方对于事故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不是造成名誉损害就都算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内容真实,无诽谤侮辱内容,并且能举证证明尽到合理审查义务,那就不算侵害他人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