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遗嘱人可以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可以是提出撤销遗嘱的声明,也可以通过另立新遗嘱的办法来撤销原立遗嘱。遗嘱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名称、
立下的遗嘱能撤销、变更。撤销或变更遗嘱和设立遗嘱一样,必须具备同样的法定条件,即遗嘱人在撤销或变更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变更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变更、撤销行为无效。
设立遗嘱之后能撤销,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是对于公证遗嘱,遗嘱人不能自行撤销,需要立一份新的遗嘱然后再到公证处公证新的遗嘱,然后达到撤销上一份遗嘱的目的;而且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也不能撤销公证遗嘱。
没有公证过的遗嘱只要具备下列条件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 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
立遗嘱居委会能当见证人,遗嘱见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才付诸执行,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基本信息。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 6.遗嘱受益人的基本信息。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
没有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的生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遗嘱有效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
拆迁时没有房产证,被继承人可以向公证机关出示相关材料,证明拆迁房所有权人,查证属实之后,公证机关也会将所述情况进行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附义务的遗嘱与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满足的条件是被继承人在立遗嘱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被继承人立遗嘱时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但是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的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和真实性。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
公证遗嘱不可以让别人去公证,而只能由遗嘱人本人去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