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1、未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2、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3、在驾驶证被暂扣或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的交通管理法规定,有下列三类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超员超速:1.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
机动车危险驾驶罪行为有: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有前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
行驶证应当这样进行补办:由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行驶证。
以下行为,不认为是防卫过当:行为人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而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行为。
犯罪行为中不作为有纯正犯和不纯正犯两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刑法规定只能以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以不作为形式而犯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类型包括: (1)假冒或仿冒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商业诽谤行为; (7)公用事业和独占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包括的具体行为如下: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不正当有奖销售;诋毁商誉。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有: 1、混淆行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饰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网站名称、网页等;其他混淆行为足以误认为是他人的商
犯罪行为中不作为类型,具体如下:1、犯罪行为中不作为有纯正犯和不纯正犯两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刑法规定只能以不作为构成的犯罪;2、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以不作为形式而犯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3、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
正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正在实施的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有下列分类: 1.在依申请的行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 2.不履行行政合同中约定的行政义务。 3.在依职权的行政案件中,对受害人请求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申请或行政主体自己发现的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