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约定管辖的效力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约定管辖有效的条件是: 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案件,并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合同案件。 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
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没有突破上述与纠纷的关联性而约定且不违反级别管辖的,约定的管辖权有效。只能在所约定的管辖法院诉讼。
反诉标的额会影响级别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反诉标的额增加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的,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级别管辖和约定管辖并不一样,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约定管辖又称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出现纠纷之前,通过书面形式确定管辖法院,级别管辖是审判管辖的一种,是上下级法院对一审案件权利的分工。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管辖权有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还未生效,但是约定管辖是有用的,具备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之后,对于双方当事人有一定法律约束力的就是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内容不违法,签订合同的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这样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该法第34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不同,管辖法院的规定也有所不同: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
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发生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如下: 1、在因某些原因而发生了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但在起诉前需要确定管辖法院。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范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是因为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原告也就是债权人有选择权,既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选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