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一房二卖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归房屋登记一方。第一次卖出后,原主人属于无处分权人。如果再次卖给第三人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以后,第三人不知情的可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第三人是恶意的或者以不合理的价格接受转让的,则不能合理获得房屋所有权。受让人依据前
一房二卖取得房子所有权的原则如下: 1.在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该要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 2.一方买受人已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 3.买受人均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占有在先的原则; 4.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
一房二卖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归房屋登记一方。第一次卖出后,原主人属于无处分权人。如果再次卖给第三人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以后,第三人不知情的可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第三人是恶意的或者以不合理的价格接受转让的,则不能合理获得房屋所有权。受让人依据前
在我国企业法人中监事可以有股份,因为监事可以由股东出任。法律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因此监事可以有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份的时间: 1、发起人以外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之后即可转让;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章程对
依法设立的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法人不是个人,而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应当依法设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
法律并未规定一票否决权。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当掌握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份时,对这些重大事项具有决定作用。
由公司承担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能够对自身的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缴出资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下
一房多卖的,由已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由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也没有办理预告登记的,由先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
股东减持的股票最终会流入市场,被其他投资者消化。这些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大部分资金将由机构投资者消化,一小部分资金将由个人投资者消化。而且,股东减持也是有限的,不是无限的。根据股份减持规定,上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