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6
1、违建房强拆如程序合法,且是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的强拆决定,则没有补偿。 2、《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
拆除违建房屋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
违建厂房强拆一般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对被拆迁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违章建筑是没有获得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所建筑的,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不能进行补偿的。只有合法且在期限内是可以进行补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
对于“耕地建房拆除是否有补偿”这个问题,个人观点如下:第一、耕地建房需要看是否取得审批手续,如果取得审批手续,同意建房,拆除应予补偿。第二、耕地建房未取得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可以依法拆除,不予补偿。第三、例外情况就是要看各地具体政策,对
违建是违法的,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可以随时拆除,且没有补偿。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马上拆除。此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
1、违建房强拆如程序合法,且是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的强拆决定,则没有补偿。 2、《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
违建房拆除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 一、通过立法和体制途径: (一)明确规定公共利益的范围,以限制借公共利益目的滥用征收权的现象。 (二)建立公平合理的农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三)建立健全农民房屋拆迁的相关程序。设立征收和收回宅基地的公告或通知
属于合法建筑的自建房能获得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相应的补偿,集体土地拆迁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部门的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拆迁补偿数额,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
自建房能够获得赔偿,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建房时,房主已经办理了合法的审批手续; 2、房主具有房屋宅基地使用权的证书; 3、房主持有建筑规划许可证。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 1、应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对村民的房屋进行补偿; 2、可采取安排宅基地创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 3、应对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农村集体自营土地可以建房。使用村集体土地建房时,建房户应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符合宅基地的使用标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