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工伤鉴定的条件: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
鉴定人是受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人。鉴定人必须与本案无利害关系,并确实具备专门知识或技能。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
伤情鉴定轻伤的标准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器官功能部分障碍,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
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司法鉴定疤痕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
自工伤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工伤认定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
工伤争议劳动能力鉴定是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工伤指的是职工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以及因工作情况造成的死亡。工伤主要包括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或因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伤害,患职业病的,因工作原因受
规定的伤残鉴定出结果的时间是: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对于伤残十级评定标准,根据我国《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其10级伤残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其具体的伤残十级评定标准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
交通事故发生后,进行伤残鉴定的概念是:在发生人伤的交通事故之后,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伤者进行鉴定,以确定伤者是否存在伤残以及具体的伤残等级。具体的依据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其劳动者在受到工伤的时候,其用人单位是可以向其赔偿医疗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相关费用的。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