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离婚损害赔偿规定的内容具体如下: 1、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包含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请求赔偿的情形主要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
目前我国对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无明确规定,但对可以享有损害赔偿的情形进行了明确,即: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
首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违约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违约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法律规定如下: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实际数额。而违约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的估算违约损失费用。
合同当事人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是,合理预见原则,即损失赔偿额不能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完全赔偿原则,即赔偿的数额与造成的损失数额应一致;以及减轻损害原则;损益相抵原则等。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可能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可以预见的损失。
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
违约损害赔偿的可预见规则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只需就缔约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超出预见范围的损失违约方可以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