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夫妻一方欠债,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并不需要对此笔债务进行分配。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笔债务并不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就需要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看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负债的,还是只有夫妻一方个人负债,毫无疑问,夫妻共同负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个人负债的可能属于个人债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举债,另一方事后进行了追认的,此时不论债务用途,都
被欠款人就是债权人。借贷合同当中,享有请求他人返还借款的权利当事人就是借贷合同当中的权利人,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债权人。而负有返还借款义务的当事人,就是借贷合同当中的义务人,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债务人。一般情况下,出借一方就是权利人。如果出借一方将
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对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而基于权利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则债务也是相对于债权而言的,债务是必须为一定行为或者说不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债的关系也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
发现债务人转移财产不还钱的情况下需要赶快起诉。若债务人是在起诉前转移财产的话,债权人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若是在诉讼过程中或者已经生效的法律条例中,刻意隐藏并转移财产的,影响到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将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对此,债权人有
被共债的女方还不起债务的话,可以先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该笔债务确实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女方只能通过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的部分再由自己个人的财产偿还的方式,来偿还该笔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向不知情的妻子主
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合同的保全,它发生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导致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被影响。债务人不积极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会导致自身的财产消极减少,所以这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对此债务人的权利,维护自身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如果债务人消失、恶意躲债,拒不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积极通过法律,保护债务的实现。具体来说,债权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并提供债务人的具体信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立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一般而言,个人债务由个人向债权人承担,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向债权人承担。对于夫妻双方之间的内部关系而言,共同债务可以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根据债务的产生,使用的情况综合判断夫妻双方的承担比例
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处理的规定如下: 1、夫妻债务分为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其中只有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才进行处理。若属于夫妻个人债务,那么由一方具体承担清偿责任; 2、在离婚时对夫妻债务进行处理,是首先要区分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 3、
离婚后的双方债务分割的规定如下: 1、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当以共同财产偿还; 2、如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前,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 3、无论夫妻双方
一般情况下,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双方并不需要对婚前债务进行分割。这主要因为:婚前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外,也就是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产生了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婚前债务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双
离婚前发生的债务,可以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这两种类型。而在离婚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进行相应的安排。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双方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