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债权转让不需要通知从权利人,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但是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
通知的行为既可由债权转让人直接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由受让人持其与债权人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或债权人出具的债权转让凭证进行通知,两种通知的法律效果应同等。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4、必须有转让通知。
债权转让的通知效力为,如果是全部债权转让的,则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则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债务转让需要通知债权人,并且需要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由债务人继续承担债务,不发生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效果。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跨境转让债权需要通知债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只要是进行债权转让的行为就需要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债权转让要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不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行为不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债权人在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债权的一致意见后,需要及时地通知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