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
可以。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于符合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与身份有关的诉讼案件(如涉及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管辖。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
当事人起诉的,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也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般原告是需要去被告住所地起诉,但不是必须去被告住所地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去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 如果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照规定起诉,也不一定去被告住所地起诉。
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在原告户籍地起诉离婚: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 (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四)被告被监禁的。
在一定条件下,是能在原告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的。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起诉离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除外),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除外),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应去被告经常居
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 但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欠款纠纷依法是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包括: 1、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
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原告是要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被告已经被监禁而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的,只要被告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原告就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