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
以下刑事案件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刑事案件在经过受害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处理的,但并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能进行和解。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有:1、因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的一种方式。下列案件可以进行刑事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范围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特别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可以,法院可以对刑事自诉案件进行和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后果比较严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没有受理的或不予追究刑事责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
我们知道,刑事案件一旦立案,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和解的。但是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例外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
有些刑事案件是可以和解的。以下的公诉案件,在犯罪分子真诚悔罪,获得了被害人谅解后,是可以和解的: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某些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案件,或者涉及婚姻家庭成员之间的轻微违法犯罪案件,如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陪产并达成谅解协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可能做出不予刑事追究的处理决定。当然,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形不
可以,满足相关要求的即可。 在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
刑事和解的案件有:1、因为民间纠纷引起的,其罪名是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或者侵犯财产罪,可能被人民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2、除了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被人民法院判处7年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对于上面的案件,有一个额外
可以和解,但必须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具体规定如下:积极条件: 1、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2、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 3、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4、属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