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清算组织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 1、公司自行清算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人民法院指定清算成员的,还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
清算组备案后一般半年到一年才能注销,清算组备案至公司注销期间需要经过的程序有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公司债务,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强制清算程序中主要由
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法院对债务人作出破产宣告后,债务人即不能对其财产进行经营管理,而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不便直接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及变卖清偿;债权人会
公司清算组成员需有以下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的,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备案是: 1、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后的1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备案的材料是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的名单以及公司解散的决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
公司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又称
清算组成员应当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者股东会成员组成;清算组逾期不成立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因本法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