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行纪合同具有下列特征: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非要式合同;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并且行纪人的行纪行为具有限定性等。
行纪合同无效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双方都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虚假,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
行纪合同委托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1、接受委托物的权利; 2、要求行纪人妥善保管委托物的权利; 3、向行纪人发出指示的权利,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特征包括: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制。行纪合同的委托人没有太多限制。但是,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2、行纪合同的目标具有特定性。
行纪合同的订立方式: 1、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2、订立行纪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明确合同主体;委托事务的种类;价格;行纪事务的具体要求;酬金;保管责任;违约责任等。
行纪合同具有的特征主要包括: 1、行纪人的行纪行为具有限定性; 2、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等。
用人单位如果超过一个月但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一般为劳动者工资的两倍,但是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的。
行纪合同的法律定义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从事贸易活动,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行纪合同具有的特征: 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3、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
我国的行纪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行纪合同的主体是委托人和行纪人;并且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而委托人需要支付报酬。
在我国行纪合同纠纷的解决首先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进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