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物权担保期限与主债权期限一致。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
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包括的情况有:1.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依法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所进行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所进行的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抵押登记无效的情形有抵押的财产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到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来没有抵押的债务设定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等。
债权的担保方式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方式,例如交付定金、留置等方式。同时债权的担保方式还可以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以及二者相结合的担保方式。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的具体内容:交付定金的担保方式需要债务人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债权人;抵押的担保方式需要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质押的担保方式需要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财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而留置则需要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动产
1、初始登记:新建房屋竣工后,权利人申请初始登记; 2、转移登记: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调拨、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以房地产清偿债务、以其他合法方式使房屋权属发生变更
房屋权属登记涉及的内容有: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的行为,包括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以及注销登记。房屋属于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
动产物权是不需要登记的。以动产作为标的的物权是动产物权,比如动产所有权、留置权、质权等。动产物权不采用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要件的取得方法,世界各国一般皆以交付作为其取得方法及成立要件。只是一些特殊动产物权除交付外,在进行登记后才能对抗善意第三
双方均无配偶;男满 22、女满20周岁。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担任某些特定公职的人员和处在某些特殊状态中的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
不动产登记簿有以下这些内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夫妻可以通过以下手续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再亲自再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