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的条件是: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顺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应当顺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应当顺延;在本
孕期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会自动延续。劳动合同期满,有相关规定情形,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结束,要依据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形时届满,要自动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其他。
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自动顺延: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即劳动合同可以顺延。
情形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其他。
劳动合同终止日期顺延的具体情形是,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2、劳动合同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其他。
是的。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和终止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员工的劳动关系。
“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在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左右时间内,如果双方没有表达结束合同的意思,那么按合同约定,顺延若干时间。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
没有。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当事人双方无需续订劳动合同,而是依照法律规定延长。
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若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自动顺延不是续签。自动顺延是因法定情形而发生的,续签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了续签合意而形成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