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6
报案人不能要求警方拘留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拘留条件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第82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
犯罪嫌疑人怀孕没人取保的,可以选择交纳保证金进行保证。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有高血压不危及生命的,一般都可以拘留。如果高血压可能危及该人生命或加重病情,并有医疗机构证明不宜羁押,可以不予拘留。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拘留的人认为要逮捕的,要在拘留三天内申请逮捕,情况特殊可延长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的嫌疑人,最长可以延长30天,所以拘留最长可以是37天
最长可以拘留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
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享有如下法定权利: 1、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的权利; 2、自我辩护的权利; 3、不证明自己有罪的权利; 4、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申请办案人员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刑事拘留的人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如取保不致于发生社会危害性、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等。
有嫌疑不一定就能进行拘留。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正在预备犯罪等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嫌疑人犯罪的是可以实施刑事拘留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