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4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原则有: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协议;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出让方是特定的,必须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受让方,一般为境内外的企业法人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依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原则有: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协议;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出让方是特定的,必须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受让方,一般为境内外的企业法人;4.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或无偿出让使用权2公顷以上,且价格低于最低标准的60%; 2、非法低价出让使用权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导致植被严重破坏; 3、非法低价出让使用权影响群众生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判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可以适用缓刑。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没有没有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
土地使用权类型是指的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使用范围,进行的依法分类。 土地使用权类型,主要是对国有建设土地进行分类,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有偿的是出让,无偿的为划拨。 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内容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30亩以上,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60%;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30万元以上;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
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
土地使用权评估原则是最有效使用原则。对于土地,用途的多样性,决定了人们对它的利用情况,或者从使用情况来说,一定要获得更多的收益。这个满足目的为前提,土地的价格应与地块的效用发挥具有直接的关系。应用这个原则时,应注意:应根据城镇规划中的最适宜
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两种不同法定方式,在适用范围、土地地价、管理方式、权益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划拨用地主要是国家机关、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等用地,无偿取得是其主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