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南宁市民荣誉优待卡期满续期办理需要准备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南宁市荣誉市民证》、申请人已开通荣誉优待乘车功能的实名制市民卡。
1.工伤认定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事发经过、事故原因。 2.劳动合同文书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受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死亡
一、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二、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 1、委托律师代理的,律师需要向劳动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律师证备验; 2、委托其他人代理的,需要向劳动局提交伤者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有: 1、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2、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 (1)委托律师代理的,律师需要向劳动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律师证备验; (2)委托其他人
1.工伤认定决定书。2.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经办人身份证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4.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认定工伤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工伤认定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或者职业诊断证明书。如果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
工伤认定材料需要: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需要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于劳动发生工伤需要工伤认定的情形,需要的材料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等相关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