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 1、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2、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农村宅基地可以加名,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国土资源所调查后上报国土资源局备案。加名需要院基地使用者同意,经国土资源局同意公正后才可。
相邻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利用不动产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的扩张或限制的一种社会关系。也就是说,相邻各方对各自所有的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享有在他人不动产上的通行权、用水排水权、铺设管线权、通风采光权
一般情况下,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只可以在本村的村民之间进行过户交易。因为农村的宅基地是农村村集体的财产,不是该房屋所有人的个人财产,不可以随意处理宅基地。只有满足条件当事人双方一起带着证明文件、材料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起宅基
回收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为: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了,第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第二,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第
农村宅基地面积包括用于建筑住宅的土地以及宅基地的空闲土地。法律规定,宅基地的面积是指宅基地上的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宅基地的空闲面积之和,包括经规划许可并经红线圈定的可用于房屋建筑以及各类配套、道路、绿化等在内的全部建设用地面积及本宅基地的空坝
中央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1、进行农村土地征收,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2、深化承包经营制度改革; 3、健全耕地的保护与补偿制度; 4、坚持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的宅基地无论是否超面积,都可以确权登记。 二、1982年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民的宅基地,面积
宅基地所有权是国家的,是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分配,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