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在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累犯不能适用缓刑。构成累犯的情况有两种:第一,如果之前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在刑满释放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又实施了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构成了累犯。第二,如果犯罪嫌疑人首次犯罪属于
缓刑的考验期满后,犯罪人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无论是在考验期内,还是在考验期外,被判缓刑的犯罪人再犯新罪的,都不会构成累犯。因为累犯的成立条件是,行为人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后或者被赦免后的五年内,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会构成累犯。具体分析有以下两点: 1、累犯是要距离上一次犯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而缓刑期满是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存在执行期满的问题,所以缓刑期满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缓刑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规定了以下三种法律后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条件,即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要符合犯罪情节较轻;行为人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第二,要注意经济犯罪并非刑法中
1、对于所有累犯行为,一切都应该是从重进行处罚的。也就是无论最终判定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犯罪人员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对其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也就是适用较为严重的刑种或者是时期较长的刑期。从重处罚,必须根据犯罪的人员所实施的犯
首先,特别累犯的条件是曾经犯过以下三类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其次,要求已经执行完毕刑罚或者赦免。特别累犯没有时间限制,在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任何一类犯罪,都
缓刑的不构成累犯。累犯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
缓刑期间是不能够再次犯罪的,但有些犯罪分子可能因为人为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而在缓刑期间又犯罪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内,如果再次犯罪,属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缓刑期会直接被撤销,执行原判刑罪。其实
缓刑与累犯的联系,主要有下面两点: 第一,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累犯的,不能适用缓刑。因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次实施新的犯罪行为,并且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构成了
绑架罪从犯是否可以被判缓刑,需要根据其在绑架罪的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主观恶性、犯罪情节等条件决定。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而绑架罪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不得适用缓刑。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适用缓刑的首要前提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则没有适用缓刑的可能性。第二,适用缓刑要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
刑事犯罪可以缓刑,也就是先行宣告定罪,但是暂时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缓刑全称是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法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对宣告缓刑的犯
在诈骗共同犯罪中担任从犯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刑罚执行阶段有适用缓刑的空间。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对于从犯的刑事处罚一般比较轻。其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