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3
不归交警管,在小区内发生的机动车撞车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不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一般如果当事人报警,就归交警管,且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干规定解决;如果当事人不报警,交警就不管。
一方当事人不服合同仲裁是不能起诉的。根据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仲裁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 法律规定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不能多要赔偿。根据相关解释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依照其因事故产生的实际费用及损失请求赔偿。如果受害人多报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没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专门性法律,该法及相关的法规、规章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作出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 2、仲裁法的制定目的在于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仲裁费用标准是: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交通事故仲裁费用的标准如下: 1、案件受理费: (1)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2)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申请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行政争议,亦称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产生的纠纷。
劳动关系仲裁不服不能复议,可以依法起诉。复议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不能仲裁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赋予仲裁委员会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权力,相关法律法规更没有对仲裁委员会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作出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不可以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的纠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明确地指明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处理的两条途径,也就是请求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调解或者是向法院进行起诉。作为专门性的法律,没有赋予仲裁委员会处
证据不足,可继续搜集,同时有愿意出庭作证的相关证人证言也属于证据之一。一般而言,举证只要有相关劳动证明就可以,比如工牌,工资单,社保卡等等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举证责任倒置,由公司提供相关证明,如果不提供,公司就要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