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出借人单方解除合同,担保人在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人只对担保合同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出借人解除合同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解除。
下列情形会免于刑事处罚: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
免除债务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点: (1)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
债务免除产生的后果有:债权人免除部分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务消灭,且该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随之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的,不能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因医疗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从建筑物中抛出或坠落的物体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
债务免除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权的从权利也随之消灭等。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则免除部分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务人不再承担该部分的债务,与该部分债务相关的从权利也消灭了。
债务免除产生的法律效果:被免除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以及与债务相对应的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以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二、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债务的免除不
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 1、债务消灭,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2、债务的担保人也免于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三百九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担保人的责任为: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
保证人和主债务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求偿权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的条件:第一,保证人有清偿被保证债务的保证行为。第二,保证人的清偿行为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责任得以免除。第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无过失,没有赠与的意思。
违约责任中的免责事由有: 1、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具体由当事人协商; 2、法定的免责事由,例如不可抗力,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