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认定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是看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
挪用公款的行为有以下这些: (1)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所谓进行非法活动,即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活动,包括犯罪活动和一般违法活动。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营利活动,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允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救灾、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两者的区别
犯罪行为人的行为若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既遂的,情节是相当严重的,若其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
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的主要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挪而未用符合条件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首先,从犯罪客体方面来讲,认定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不属于渎职罪,而是属于贪污贿赂罪。构成该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多次挪用公款确实属于挪用公款的严重情形。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且情节严重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用了公款是不是挪用,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主要看用公款的方式。1、如果公款是未经批准,当事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违法的情况下使用的,并且当事人自己使用或者用于营利活动、非法活动的,就是属于挪用的行为,数额达到较大就会构成犯罪。2、如果用了公
不算。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因此公款公用不属于本罪表现形式。
借款是否算挪用公款,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没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人,向单位借款,单位批准下借款,应当不构成挪用公款。 二、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以借款的名义挪用了公款,数额较大的并且三个月未还、或者用于经营、或者用于非法行为,就可能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