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仲裁庭的组成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议庭,一种是独任庭。 1、合议庭制。合议庭是指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且三名仲裁员中设一名首席仲裁员。 2、独任庭制。合议庭制虽然有利于集思广益,但有时也可能造成仲裁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及时解决纠纷。
如果劳动争议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内的,当事人能申请仲裁。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都可以依法去仲裁。
异地用工劳动纠纷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一)劳动者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目前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域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以第三者身份出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的条件如下: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
劳动争议可以起诉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下列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引起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
集体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