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与继承人签订补充协议的效力在签字后是有效的。遗产应当由所有合法继承人共同参与分配,部分人达成的分割协议,未经其他继承人确认,存在侵犯其他继承人权益的可能,其他继承人事后追认该分割协议的,协议有效;不予追认的,协议无效。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
1、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2、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继承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继承遗产: 1、遗嘱继承。适用于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的情形; 2、法定继承。适用于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且未订立协议继承等情况。法定继承顺位包括: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方式: 1、转继承。转继承,又称为再继承、连续继承,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 2、遗赠。遗赠,就是指公民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待其死亡后无偿赠送
继承主要有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这4种方式。其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
继承的方式有: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
有多个继承人的,则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各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继承股权。如果没有遗嘱的,则各继承人按照下列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股权: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
继承权有两种取得方式,一种是法定继承权的取得,一种是遗嘱继承权的取得。两种继承权的取得有不同的条件。法定继承权主要基于三种人身关系而取得:第一、婚姻关系,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第二、血缘关系;第三、扶养关系,例如,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人,其继承人称转继承人。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 转继承的效力,是指符合了继承的要件,发生转继
遗嘱指定继承人效力是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按照遗嘱在继承开始后继承遗嘱人的遗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继承的法律效力有: 1、继承人的范围确定; 2、遗产的范围确定; 3、确定遗产所有权的转移,继承一开始,遗产的所有权便转归继承; 4、遗嘱效力的确定,遗嘱的效力必须是在遗嘱人死亡时才能最终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
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只有在转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转继承人一般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