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解约后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算法: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则《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应纳税额/工作年限-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工作年限(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免征额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应纳税额/工作年限-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还不粗去年职工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则是不需要缴纳个人税的。若果超过就需要先计算出工作年限的平均工资,将它作为征税的基础。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入*(1-20%)。 3、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根据以下方式算个税: 1、劳动者从用人单位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以内的部分,则是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2、对超过300%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用经济补偿金除以个人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