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多份遗嘱并存认定效力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公证遗嘱优于未公证遗嘱认定。如果遗嘱均公证或未公证的,均不抵触则数份遗嘱均生效;部分抵触的,抵触部分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不抵触的部分继续生效;完全抵触的,先成立的遗嘱时效,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多份遗嘱的效力该按下列标准予以认定: 多份遗嘱并且内容不相抵触的,均有效; 多份遗的内容存在抵触的,则以最后所立的遗嘱内容为准; 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则最终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因为经过法律公证,所以它的效力是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的,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因为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如果没有公证遗嘱的,则以最后立的一份遗嘱为准;如果立有多份公证遗嘱的,则以最后立的一份公证遗嘱为准。
当事人立有多份遗嘱,如果内容相抵触的,认定最后的那份遗嘱为有效遗嘱;没有抵触的一般就都有效。有效的遗嘱要包括内容有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具体怎么分配、分配给谁,还要把被继承人的财产列明,遗嘱全部写完后要在遗嘱上签上本人的名字,并标注好时间。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废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原则,因此,《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
遗嘱具备这些条件就可以认定为有效: 1、立遗嘱人或者代书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2、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3、除自书遗嘱外,其他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就遗嘱效力来起诉的话,需要到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去立案。 在立案的时候,需要带着您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要根据不同的遗嘱类型而有所区别。因为遗嘱可以大致分为两种:自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