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工伤没有评上等级,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具体如下: 1、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治疗期间,按照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正
职工在以下情形下是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其工伤待遇的执行是: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退休人员,如果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发生工伤的,不享受工伤待遇,应当按照侵权责任进行处理。由用人单位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工伤情形有: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职业病; 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
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
除一般情形外,职工的以下情形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公共伤害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达用人单位
保险人终止保险合同的情形有: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告知义务的;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要求保险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 3、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发生保险事故的; 4、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对保险标的的安全责任的;
即将退休的职工受伤可以获得工伤待遇。职工未退休前产生的工伤均可以获得工伤待遇,未退休前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职工的待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退休之后便不再享有工伤待遇。
医保交满20年后可以享受待遇如下: 1、疾病津贴,疾病津贴又称病假工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满1个月以上的,停发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其工龄长短给付相当于本人工资一定比例的疾病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医疗待遇,职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办法:申请工伤认定;申请鉴定劳动能力;单位或者职工一方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医疗单据、费用清单等证件和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